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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一种爱的延续,一种正能量的延续,捐献自己的眼角膜,让自己的眼睛里面的的大千世界,延续在另一个生命身上,让他人继续去替自己看人世间的繁华。我们除了赞美,钦佩,还有就是对好人的衷心祝福!
应该为她的行为点赞!她用自己的的大爱将自己的生命延续,让一个或几个人重见光明。她可以以另一种形式继续看世界,感知世间美好。我们的社会应该弘扬这样的正能量。事实上,己经有不少人在生前与医学部门签定了捐献遗体供医学研究,或者是捐献有用器官,他们用自己的大爱在人生的最后将爱心回馈于社会,更多的人将会将他们的生命延续,感知温情。这样的无私奉献精神获得了我们所有人的尊重,敬仰和怀念。
说实话,我国医疗机制不全面,而且对捐献者没有合法的法律保护和经济补偿,所以捐不捐器官在于各人,自愿捐献当然是好事,也值得推广和学习,当然,个人认为捐献器官移植是为了更多人不受痛苦,能够挽救生命勉遭病痛折磨是一件大好事,让更多的人得以生存,值得国民推广,谢谢邀请
马鞍山这位女士在死前捐献眼角膜,其丈夫大义地予以支持和协助,让我们见到了人性的光辉。
中国历来有死者为大的思想,器官是身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,特别是眼睛,代表着神圣、高洁,不可亵渎,这也是众多器官捐献者中眼角膜捐献者少的主要原因。
角膜捐献者只要不是传染病,年龄小至5岁,大至60岁,均可捐献。一片角膜可移值到两至四个人,一副角膜可使四至八个人重见光明,而且角膜移植是器官移植中成功率最高的手术。
根据调查,中国是全世界盲人最多的国家,每年新增45万人失明,而角膜捐献者每年仅几千人,杯水车薪,比例非常不协调。
其实,人走了,不仅身躯 ,灵魂也一样没有了。你所有的器官,包括眼睛,都没有用了。当你捐献了眼角膜,你会使几个失明的人重见光明,让他们从此离开黑暗的世界,过上正常人生活。就仿佛你还活着,还在用眼睛看世界。
马鞍山的这位女士经历了残酷的癌痛,已将生死看透。她无私的精神值得宣扬,又会有几位失明者受益,得以重见世界。
医务人员对着她深深一鞠躬,也让我们对她说声:谢谢!角膜捐献的道路依旧任重而道远,一定会有更多的志愿者加入到角膜捐献的大军中,将爱的火炬延续下去。
关于人体器官捐献,人们持有不同观点。有的认为,人之发肤,受之父母。不能完全凭自我一时冲动,随意捐赠。这个做法悖背于生命尊重与***法道。人的生命从哪里来?是不是单纯由父母所给?自己与亲人乃至父母有没有这个“法权”将生命器官出卖与捐赠?对于天地宇宙,对于生命“轮回”,对于死者圆寂,这是个严肃的“神玄”课题。
有人认为,它是一种奉献精神,完全无悖***,符合科学精神。与其让其腐失,不如让其重生。这是化腐朽为神奇之杰作。不但给病人带来福音,而且使自己部分生命器体得以延续,何乐不为?
我认为,上述两种看法,确乎各有其正确的一面。我们只有综合二者来作考量。第一种若“尊天地之赐无特权之施”,那么人是否能主宰自己的人生?人生之生老病死,是否受之于天命的旨意而人却因勿违而无为?那么设医院、搞创新、研科学干什么?
上帝是否在“制人”的同时,也赐予了人的“创能”呢?机器可以搞维修配置,植物可以搞移植嫁接,物种可以行杂交转基因,动物搞阉骟割礼,此多为人类所为,是否“冒了天地之大韪”呢?
故此,科学格物与人性***应为“天人合一”之大爱!科学与神玄,尊重与博爱,发展与创新,应是天命交给人类,提高人类智慧的“时空创微”之命题!感谢上苍于生命之赐与!点赞捐献者博爱之心胸及其对生命之敬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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